法律问答

我跟男朋友没登记,有了孩子,现在分手了,孩子上不了户口,怎么办?派出所要我出示结婚登记证明和准生证

2018-11-06 04:4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的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才能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结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入男方家,特别是如果女方家的户口在北京或者上海这些城市的,完全没必要迁出来,小孩的户口是可以上在父母任一方的户口上。只是开户籍证明之类的会麻烦一些,需要去户籍地开。
    还有就是社保待遇不太一样。对小孩上学没什么影响,如果打算在甘肃上学,可以把小孩户口上父亲名下就可以,小孩未成年的时候可以随父母迁移。
  • 只要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即可。 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3、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4、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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