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这个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指的是什么?如某工人2010年7月受工伤的,2011年4月解除的劳动合同,这个上一年度是按照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呢,还是解除劳动合同签12个月算一个计算年度,还是受伤前12个月的算一个年度,还是按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年度2010年度来计算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法律依据是?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06 12:1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基数因为项目不同,统筹地区不同区别,涉及到基数计算的一般为:

    1、原工资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2、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社会平均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或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为准。
    社会平均工资用于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费、和生活自理障碍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
  •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本单位实际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算。
    社会平均工资指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和统计部门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
  • 所谓的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领取的总工资数除以月数。其他情况,如果是2天的话,算成月份,则为2/30=(1/15)月(按每月为30天计算),所以你要计算这个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将这两天的工资加进工资总额中,这一个月不能算成整月,只能算成十五分之一月,在实际工作中这是可以省略不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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