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今年60岁 从事井下工作37余年 腿部有有工伤 有职业病矽肺病 目前患有肺癌 治疗花费很多钱了 家里实在难以承受 要办工人医保卡 矿长不肯 说我父亲是自退工作 但是我父亲交了1万3千人民币社保局的差价 退休证都有 他们都不肯批办医保卡 我很恳求帮助 江西省吉安县天河煤矿

2018-11-06 16:3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休后能申请职业病吗?
    1、退休前应职业病健康体检,有职业病的进行诊断、治疗、认定和鉴定;
    2、有些职业病在体检时不一定有症状,需要离退休跟踪观察,观察时间是有规定的:
    例如接触粉尘:
    6.
    4.
    4.5随访时间
    (1)接触粉尘工龄在20年(含20年)以下者,随访10年,随访周期为每5年1次。接触粉尘工龄超过20年者,随访20年,随访周期为每4年1次;若接尘工龄在5年(含5年)以下者,且接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可以不随访
    (2)尘肺患者在离岗(包括退职)或退休后应每1~2年进行1次医学检查
    3、如果随访发现职业病,是可以申请职业病认定或鉴定的,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 职业病属于工伤的一种,算工伤。职业病就是指《职业病防治法》中授权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制定的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患职业病主要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经常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 申请工伤认定后,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工伤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次治疗的费用属于工伤复发,符合标准,任然由工伤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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