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某厂的员工,在干活时负伤,住院治疗了2个月病情好转出院,但是出院时所有的医疗资料包括CT片.胸片.被厂方强行拿走,并声称为我申报工伤鉴定时要用。并且厂房说我可以回家修养,工伤鉴定已为我申请了。叫我等待做伤残鉴定,等待赔偿。

2018-11-06 22:0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发生工伤时的医疗待遇有: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住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工伤津贴:在工伤医疗期内职工享受工伤津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7、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你领取工伤认定书后,如果被认定为工伤,那么紧接着你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了。一般是在每个月的20号以前申请,次月20号领取结果。建议工伤认定下来后尽早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等级下来后才知道你可以领取的赔偿金额。
    停工留薪期有个目录,到时候会根据你的伤情医院的病历和停工留薪期综合计算你的停工留薪日期。二次手术取钢板的费用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建议到当地社保局咨询。伤残等级鉴定赔偿后你可以不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你的伤残等级为8-10级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没有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的就业补助金。
    社保方面你可以转到以后你工作的单位也可以自己缴纳。伤残鉴定一般需要提交申请时的缴费发票和你的病历资料和身份证。
  • 工伤赔偿是需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来计算的,所以员工需要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判定出伤残等级。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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