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7月1号递交了辞职报告但7月31号老板挽留未离职,但我8月底又想离职。如果直接走入还能领到8月的工资吗?

2018-11-07 06:36: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没有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不批准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 工资是劳动所得,老板不可以随意乱扣工资。
    如果你的工资被无故克扣,你可以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具体维权途径,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需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或者工资标准、银行交易明细证明单位少发了工资等等。
  • 打了辞职报告没有交接工作就直接走人,如果是因为你的离职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公司是可以要求员工进行一定的赔偿的。n  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因为劳动者本人的原因没有履行辞职的程序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公司是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应当扣除的款项的。
    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