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叔叔在工地施工,从机器上摔下来,在停工留薪期死亡了,请问他的近亲属能领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多少?

2018-07-11 15:1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伤情稳定后会及时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能够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会在劳动能力作出后及时恢复工作,对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并无大的争议。
    但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本案的这种情形:劳动者的伤情早已稳定并能够正常工作,但是却没有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距离其复工之日已经相距了很长一段时间。
    因此,劳资双方往往产生争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上述规定,停工留薪期的期间应当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开始,至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后结束。
    由于对于停工留薪期的计算方式的规定并不明晰,因此,在对该条的理解上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停工留薪期应当截止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这一论点的依据在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这种观点可简称为“鉴定截止论”。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停工留薪期应当截止于劳动者可以正常工作之日,这一论点的依据在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种观点可简称为“复工截止论”。
  • 在职或退休员工死亡,情况多样,依据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等其他合法补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 你好,这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亡认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如果不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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