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几天前出车祸住院,第一次检查医生说怀疑是肾挫伤,因为尿里化验有血,住了几天院,医生不让动,每天都要躺在床上,所以我对象和家里爸爸一个白天一个晚上来照顾我,因为爸爸没有固定工作,对方让我们提标准,我不知道他的护理费按什么算? 请指点

2018-11-07 17:09: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院,车祸出院时办好相关证明
    出院时,医院会出具相关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应当详细列明休息时间、加强营养情况,护理情况。同时,还要注意保寸好医药费、住院费发票,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作为日后索赔的依据。
    最后,对于多数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来说,都面临着如何索赔?按照什么样的标准进行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等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涉及到证据材料的准备。没有证据材料,谈赔偿金额是多少,都是“水中月,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得。
    如果希望快速合理的得到交通事故赔偿款,最好是在出院前1-2周内办好律师委托手续,那么,律师就可以及时指导,准备好上述材料,确定伤残鉴定的最佳时机,节省诉讼时间。因为完整、严密的组织好全部的证据材料,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最少都需要1-2周的时间。
  • 交通事故护理费的标准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即护理人员有工作而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如果需要护理的,要么是伤者家属来护理,要么是雇佣专业护工进行护理,护理费就是对此而设立的赔偿项目。
    护理期限是从开始护理之日起,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具体的期限证明,需要治疗医院或鉴定部门提供护理期限证明。如果构成伤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应根据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期限,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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