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车事故,我的车辆全责。对方车辆因使用时间过长,已经停产,维修过程中无法找到新的配件维修,因此对方不接受维修,要求赔款,保险公司鉴定对方车辆价值7000元左右,并承诺赔偿,但对方拒不接受,仍要求我赔偿三万元,面对这种问题,我应该怎么处理?并且,车祸发生至今已经三个多月了,我一直积极寻找解决办法,但对方不接受,只要求赔偿三万元,而保险公司也无作为,我应该怎么办?

2018-11-07 18:4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车祸后,应该要及时报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伤者应该要及时进行伤残鉴定,以便后续的赔偿问题。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1、及时报案。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第一时间拨打话进行报案。如果事故比较严重或者事故责任存在纠纷,还应及时报警。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车主应如是叙述事发经过,提供相应证明和照片等。
    3、核价。损失不严重可当场定损,车辆损失严重或是多方事故,需要到定损中心定损。
    4、提供单证。车主在交管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提交保险公司事故。
  • 车祸保险理赔需要以下材料:

    1、保险合同;

    2、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受益人需要于申请书签名);

    3、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证明文件;

    4、被保险人的门急诊病历和住院证明(包括出院小结和所有费用单据);

    5、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因此,在发生车祸后,应当在得到救治后,尽快准备好上述材料进行有关手续的办理,从而获得相应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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