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今年4个人合伙做生意,有一个人只投了点钱,没参与经营,今天在送货途中发生意外,当时车上一共是四个人,开车的人是厂商派下来协助工作的人,开车的人和坐在副驾的人跳出来了,坐在后面的两人在车祸中死亡,分别是三个合伙人之一和招的业务员。车子是今年新买的,有上保险,员工没有缴纳任何保险,并且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刚开始,还未注册,营业执照正在办理中,请问这种情况下,作为合伙人的其他两位要承担什么责任?厂商派下来协助工作的人开车,他用不用承担责任?如何划分责任赔付比例?他们分别要赔付多少钱?车子保险公司用不用赔付?如何赔付?

2018-11-07 19:17: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首先要确定本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然后确定此次安全事故是在劳动期间发生,才能认为此次安全事故为工伤。这样的话劳动者才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工伤标准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 开车撞伤了人,理赔是在保额内扣除医疗费用中的非医保费用需车主承担,其他由保险公司赔偿。
    双方事故理赔,是先从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三者险保额后,费用由你承担。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第三者保险定义: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 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 、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 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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