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8年10认识   在08年年底怀孕 09年12月产下一女孩  现在在小孩都4岁了 丈夫对家庭不管不顾  也把我的朋友交际范围给断绝了  他就可以和朋友聊天  吃饭  限制我不准和别人聊天 也不能和朋友出去吃饭  不对家庭做任何付出  还对家庭实施暴力  小孩重来都教育也不问  小孩一直是我自己带 我们没结婚证  小孩还没上户口 以上情况都和他分了几次   因为家庭劝解就原谅了他   现在还是不改   我想的到解决

改制重组
2018-11-07 20:1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证明家庭暴力的状况确实存在,且离婚是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的,受害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同时还可以要求一定的伤害及精神赔偿,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样平均分配 ,不影响共同财产分割。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进行调节,而会直接依法判决离婚。
  • 关于没结婚前所生子女,双方对由谁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哺乳期内原则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以由父方抚养。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没有结婚证给孩子上户口。若没有孩子的出生证明,这需要证明这个孩子是你生育的,这很重要,否则难以说明这个孩子的来历,因为存在有不法分子买卖孩子的现象,公安机关正大力打击这样的违法行为,所以建议你到村(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然后去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再到当地妇幼保健院开具医学出生证明,然后拿着医学出生证明就可以去派出所上户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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