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十二周,胎停了,做了手术,公司说没有流产假,只有病假,而且只允许休息一周。打了劳动局电话咨询,明明就有15天带薪流产假。

2018-11-08 08:5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怀孕,男陪产假国家规定2016各地区是不一样的,这里我列举两个,根据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根据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 【女工保护 流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因此如果女职工在有不慎流产情况下,可以依法享受我国法律规定的流产假,并且用人单位依法应给与相应的照顾。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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