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1届应届毕业生,已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现在又得到另一家更好的公司offer,想毁约,但学校强制不让违约,学校有这种权利吗?我能毁约吗?

2018-11-08 13:1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三方协议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参考如下法条给予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到 公司 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约定赔偿的条款,另一种是合同没有约定,但合同成立后达成赔偿的协议。
    2、约定赔偿
    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
    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约定赔偿的计算办法,而不宜约定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赔偿可以用金钱货币形式确定,也可以用非金钱方式确定。
    3、法定赔偿
    指在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
    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合同法,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法定赔偿方法一般是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赔偿或者违约金的情况下运用。
    在法定情况下,法律不仅规定了违约赔偿的条件、范围,也规定了赔偿的计算办法等。
  • 三方协议学校没签就不算生效。
      三方协议违约金是给公司的。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之后,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只有应届毕业生在未领取正式的毕业证书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那么协议此时有效的。并且在毕业生毕业获得报到证、毕业证书之后到用人单位报到,那么三方协议就会终止,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就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如果毕业生在毕业之后,并不想到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工作,那么就需要按照三方协议的约定缴纳给企业违约金。如果三方协议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毕业生就不需要缴纳给用人单位违约金了。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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