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昨天我和同事中午在一起吃饭,酒后,同事把我送到家,我让他把车开走(注意:是我让他开车的,我是车主),同事有驾照,但喝酒了,我知道这一点,曾问他:“你喝酒了,能开车吗?”,他回答:没事。车开出去不久,他打电话给我说出了事故,碰到人了。他把车开到附近的地点停好,人跑了!后我找到他,投案报警!目前伤者还在昏迷状态,救活的希望不大(但已超过24小时)。请问我和同事分别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如果我负连带责任,责任的比例有多大?谢谢!

2018-11-09 01:1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几种情况:
    1、如果酒驾当事人被警察在查酒驾时发现了,也没有造成事故或损失,车主是没有责任的。
    2、如果酒驾当事人开车造成事故了,警察到场后发现是酒驾行为,但是当事人被警察控制住了,没有逃逸,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所以需要车主赔偿责任。
    警察会把车辆先拖走,停在交警队停车场。车主可以和酒驾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如果酒驾当事人不配合或不认可,只能找法院起诉了,警察可以出具证明,证明是谁在驾驶车辆。

  • 一、一起喝酒的撞了人劝酒的有没责任  一起喝酒的撞了,劝酒的存在劝酒的行为,没有尽到注意的义务,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饮酒、醉酒驾驶处罚新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将被降级,暂扣机动车6个月,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A1照5年后领取增驾,A
    2、B1照3年后领取增驾。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10年内不得增驾A、B照;  饮酒驾驶营运车的: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领取,10年内不得增驾A、B照。  饮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禁驾;饮酒驾车一次记12分将降级,失去原最高准驾车型资格,重新学习、考试。一旦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均不得增驾A、B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不得领取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 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施行,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主无过错,要符合3个条件:
      
    1、借车的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
      
    2、驾照类型符合驾驶车型,例如C2类型的驾照就不能开C1类型的驾照。
      
    3、对方借车时是否有酒驾、毒驾等法律禁止行为。
      如果车主在明知对方喝过酒的情况下把车借出,最终造成事故的,那车主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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