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老板开车,汽车自南向北正常行驶,对方电动车由东向西横穿马路,撞至我车右侧,事后责任认定为,我方主事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发生事故后,我无逃逸、酒驾、无证驾驶现象,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至医院抢救,经过一年多的医院治疗,伤者现已死亡。请问我这种情况,构成交通肇事罪嘛?对方家属能不能追究我的刑事责任?

2018-11-09 08:09: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
    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它们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应严格划清它们之间的界限。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前者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虽然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构成该罪主体,但他们也必须是在操纵交通工具、交通设备,与交通运输人员不同的,仅是他们不具有交通运输人员身份;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前者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严重后果是由于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引起的;后者的发生与交通运输活动无关,严重后果是由于行为人在交通运输活动以外的日常生产、生活中马虎草率、粗枝大叶,不细心谨慎引起的。
  • 怎么才算构成交通事故
    1、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且在因该司机的肇事行为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造成公私直接损失30万以上并无力赔偿的。但是在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同时,该司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只要造成重伤1人以上的事故后果即被追究刑事责任:1)酒后、吸毒后驾车;2)无驾驶资格;3)明知车况不良;4)明知无牌证、报废车辆;5)严重超载;6)肇事后逃逸的。   
    2、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同等责任,且该司机的肇事行为使得3人以上死亡。   对于被认定为次要责任的肇事司机只存在民事赔偿问题,而在司机无责任的情况下,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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