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车撞上电动车导致电动车死亡,我把责任全部承担需要付刑事责任吗。一人死亡

2018-11-10 07:0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索赔基本流程包括:
      
    1、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所有赔案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 撞,电动车,责在赔偿时,如果电动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的,则在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可适当减轻电动车方10-20%的责任,如果是由电动车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 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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