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一名高级技工,经介绍到工地做工,未签劳动合同,受了工伤,怎样工伤赔偿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1 19:0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2)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3)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4)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1、如果你和用人单位私了的话,可以要求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如果你要起诉的话,由于你已经超过了工伤认定的时效,因此你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要求。
    2、工伤赔偿的项目除了医疗费用,停工留薪费用等已实际产生的费用外,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赔偿加上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三项的金额大概在六万多。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赔偿金的金额城镇标准也是大概六万多。
    3、私了的话,具体赔偿数额是你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协商。
    4、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
    5、如果打官司的话,针对你所受工伤,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
    1、工作时间;
    2、工作岗位:是指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时或单位指派的其他工作时,例如劳动合同约定是炉前工,在炉后发病死亡不会认定为因工死亡;
    3、48小时内死亡,一般仅限于急症,慢性病不算。48小时的起算时间是开始抢救时,在开始抢救后48小时之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因工死亡;超过48小时的不能认定为因工死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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