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干活没写合同,口头说了一下。中途说干不了,老板说加,但活干完不够工资,老板不出现,找公司不管,该怎么办

2018-11-10 18:2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厂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虽然厂还没跟您的女儿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厂与您女儿之间的实际已经存在了劳动关系。
    厂方应当在30日内向劳动局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厂不肯去申报,您女儿或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向向劳动局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自行去申请工伤认定,您这边需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一般以下材料可以证明:有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和“报名表”等原件。
    有单位注册名字或LOGO的“工作证”、“服务证”、名片和工服、其他在职员工的证人证言。
  • 讨薪的方法:
    1、政府讨薪
    通过向政府信访、上访等,通过政府、政法委来促成拖欠工资的公司支付。
    2、网络讨薪
    通过网络曝光拖欠工资企业的信息,拖欠的事实,通过网络传播促使企业支付工资。
    3、媒体讨薪
    通过媒体报道拖欠工资的事实,曝光企业的不诚信行为,促进企业改正和支付工资。
    4、行政讨薪
    通过劳动局投诉举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促进企业支付工资。
    5、司法讨薪
    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来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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