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他已经离婚,可他还是不停得骚扰我,找我要钱,不拿就威胁我,可我不敢报警,怕他报复,他现在又在吃冰毒,这种情况可以在法律上解决吗

离婚
2018-11-13 12:1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骚扰,意指扰乱他人,使之不得安宁。较多的有性骚扰、电话骚扰、短信骚扰等形式。轻则批评教育,予以警告、训戒;情节较重的,可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管是否在离婚诉讼中还是在正常生活中,以无理取闹的形式进行骚扰对方都是不允许的,甚至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代理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收集对方威胁你的证据,然后报警要求警方保护,一般来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1、离婚诉讼期间,被告骚扰原告的,原告可以报警处理。
      
    2、报警后,警方会有相关的报警、处警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原告主张的证据使用。
      
    3、如果原告无法调取的,可以写调取证据申请书,申请法院调取。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