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月前坐车刚上了一个脚,车就开了,结果脚背骨折了,在医院住了半个月,费用师傅给的,问他怎么解决他说保险怎么陪他就怎么陪,我是上夜班的,没有固定工资,每天拿小费一个月一万多,三个月不上班误工费怎么陪啊,保险公司能按我的陪吗,我该怎么让他赔偿啊,如他们不陪我该怎么办呀

2018-11-13 16:0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1、在工伤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关系。工资未到支付的期间,公司可以不支付。即使你在邮件中同意离职,但你也有重新作出决定的权利。
    2、交警调查事故起因,不需要用人单位出具证明,你可以不予理会。
    3、食宿费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事发前的费用按照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约定处理。
    4、既然事故认定书已确认对方为全责,就不需要出任何证明。你可以不需要理会,而可以直接要求其支付各项赔偿。赔偿内容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诉。
    6、下一步可以起诉肇事方,同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公司拖欠你的工资可以要求公司发放。如不发放,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
  • 误工费工资证明一般都什么样,,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误工费工资证明一般都什么样;  误工费证明主要是证明误工人员在误工期间的损失减少部分,一般情况下误工证明有两个证明组成:一是,单位的误工证明,主要证明本人的工资组成和本人在误工期间单位扣发费用(也说是本人误工期间减少的费用);二是,由单位出具的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工资表(包括扣税部分),以此来证明,在事故发生日前本人工资核发情况,再与前一个证明相对应,就说明本人在误工期间有误工损失。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有时间限制吗  法院和保险公司会根据他的伤情以及医生的病例来衡量需要休息的时间,比如事故造成他某个部位骨折,那么会根据他每个阶段的X光片来判断他的恢复情况,如果骨折已经愈合,那么即使他再休息,保险公司也不会支付以后的误工费等费用了。  
    三、交通事故出院后的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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