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企业的老总,这段时间因工作待遇的改革跟员工发生了劳动争议,我打算委托助理担当代理人去参加仲裁活动,请问流程有哪些?

仲裁
2018-07-12 07:55: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需载明的事项:
    (1)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以上材料,申请人均应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时间。
    相关法律依据:
  •  仲裁和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两种不同的途径,但是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纠纷会需要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然后才能到法院去起诉,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情形。在例外情形下,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不必去劳动仲裁,可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仲裁和诉讼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处理纠纷的机构,仲裁是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而诉讼则是在人民法院审理。
      劳动仲裁不能在法院仲裁。
      对于必须先仲裁的劳动纠纷,在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后,若是对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以再到人民法院去起诉。
  •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怎么进行?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80条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做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职工对用人单位作出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解决途径问题。劳动争议当事人职工一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职工申请仲裁超过申诉时效而仲裁委员会未予受理,可以向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反映。
    关于劳动者举报劳动违法行为的期限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为便于劳动行政部门调查取证和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和纠正劳动违法行为,劳动者一般应自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进行举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