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三岁了,想送养,如果男方不同意,又不愿意养小孩可以单独送养吗?

2018-11-15 08:2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政部公布的意见指出,对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应由生父母作为送养人,并须明确送养意愿。生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
      对于社会上的散居孤儿,则可由其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社会散居孤儿的监护人依法变更为社会福利机构的,可以由社会福利机构送养,送养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提出送养意愿。民政部门可以委托社会福利机构代为接收送养意愿。
  • 不养孩子会触犯法律,依据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被收养人、送养人、收养人以及送养条件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并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收养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就是说,无论生父母是夫妻关系、离异还是未婚关系都必须征得对方同意。一方不同意送养的,另一方不能送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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