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自己的摩托车借给一位无驾驶证的成年亲戚(车技在村里公认还可以),结果其带着女朋友酒后驾车,致使摩托车倾翻,造成其女朋友摔断了一条腿。对这起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2018-11-15 16:3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明确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者本身行为就存在过错。   《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者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者在明知国家严禁酒后驾车的情况下,仍在酒后违规驾驶机动车上路,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有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一起喝酒的其他人对醉酒者没有尽到合理的劝诫义务和必要的照顾义务,对损害后果存在一定过失。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起喝酒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但是通常情况下,人饮酒超过一定的限度会造成辨认和控制能力减弱,有可能造成伤害,这是普通人应该掌握的基本常识。
      一起饮酒后,相互之间就因此产生了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成年人应当预见到过量饮酒的危害,对于其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就要承担责任。对于酒后的人,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没有尽到合理的劝诫义务和必要的照顾义务,对损害后果存在一定过失。
      因此没有尽到合理的劝诫义务和必要的照顾义务,未加劝阻放任他人酒后驾车从而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了。
  • 一般情况下,如无其他违法情况,应当由酒驾追尾方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全部责任。  同时还要依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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