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园林局的房管所服务超过10年,负责为社区用户进行日常房屋设施维护工作,是由园林局下属的一家合作单位聘用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除了每月发放的工资也没有为父亲缴纳四金,每月有工资单,现在年纪大了,想退休,是否能要求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不同意,我们该如何维权?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16 01:2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
    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为做好企业年金备案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要求,现就开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凡企业提出申请要求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经办机构应在接到申请后三天之内办理完毕。  
    二、缴费证明.统一以经办机构名义出具,各级经办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出具证明时要认真核实参保企业的参保.登记和缴费情况,据实填写《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得弄虚作假。  
    三、开具证明按照属地归口的原则办理,经办机构只对本级参保企业开具证明,不得越级和跨区开具。
  • 如果是有单位的,则由单位负责参保并代扣代缴个人部分,单位缴纳单位部分;如果无单位,则由自己缴纳。一般来说,个人8%,单位20%。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如果个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平工资,则以社平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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