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班途中遇车祸交通事故已赔偿按十级伤残现工伤鉴定为八级如何赔付

2018-11-18 15:37: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的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补偿明细清单如下
    一、医疗费:5200元(凭医疗费发票)
    二、营养费:3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实际住院天数)
    四、误工费:XXXX元/月×X月=XXXX元(根据鉴定天数,补差价。希望6550/月,要提供劳动合同、缴税证明(最关键)、银行对帐单、工资发放证明)
    五、护理费:30元/天×XX天=XXXX元(根据鉴定结论,30元是基本,40元可以争取)
    六、交通费:XXXX元(凭票;如没票,浦东法院一般会有300-500元之间酌定)
    七、残疾赔偿金:XXXX元(31838元/年×20年×10%=)【要提供居住证明(居委会盖章、派出所盖章(关键))、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如果有),那么就可以按上海的城镇标准来赔。】
    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优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一般都浦东法院都会判5000,也有个别少于5000元)
    九、车辆损失和衣物:1200元+衣物损失(浦东法院一般酌定200-300)
    十、鉴定费:XXXX元(1800元)
    十一、律师费:XXXX元(5000元)(法院一般会判对方承担3000-5000元)
    十二、查档费:10元(查保险公司的机读档案,如果车主是公司也要查。现在上海是10元一个公司)
    十三、停车费:XXXX元(车被交警扣着时产生的,如果有就提)上述XX项合计人民币:XXXX元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以综上可以看出,所谓的工伤并不一定要求在办公场所因为工作的原因而遭受的损害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也可以算作工伤进行有关的工伤保险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事故分为四个程序,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确定四个阶段。如果你有劳动合同的话,第一程序可以解决,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否则你也可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后,可以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鉴定是否构成伤残,几级伤残。最后,根据你的伤残情况和工资待遇情况,确定你应当享受的工伤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