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车与别人的车相撞。现在车辆都已经修好。对方联系我去处理事故,但是我的驾驶证与行驶证在另外一次事故中扣掉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8-11-19 08:5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扣押、扣留或者暂扣,说明驾驶人实施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饮酒驾车、醉酒驾车、事故逃逸等),此类违法行为都是较为严重的,139号令明确规定驾驶证在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除收回驾驶证外,还将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驾驶证被扣,首先,行驶证驾驶证,在交通警察部门进行登记后应当返还给您;其次,如果车被扣,那么交警队在调查完毕事故原因后也应当将车辆返还给您;最后,事故责任是责任,您应承担什么责任根是否扣押您的证件和财产没有直接关系,临时的扣押是为了查明事故原因,请搞清楚这个关系,该去交警部门索要东西就去索要!
  •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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