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日,我车辆没有上牌上户也未取得机动车临时牌照上路行驶,发生了交通意外,请问无牌上路且发生交通事故,对驾驶证扣分和罚款处罚相应多少?

2018-11-19 10:0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强险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撞坏车牌车损险能赔。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① 碰撞、倾覆、坠落;
      ② 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③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④ 暴风、龙卷风;
      ⑤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⑥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⑦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