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私刻公章,盗用他人身份证伪造虚假材料投保机动车强制险,从中按分获取中介费,如何定罪

2018-11-19 12:1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三)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

  • 1、盗用公章出具假证明,属于刑事案件,到公安报案。私刻公章罪的认定与处罚在认定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治安管理的治安案件中,要注意与伪造、变造、私刻公章罪相区别。后者不仅包括刻字行业,还包括其他有伪造、私刻或者仿造其他单位公章的单位或者个人。前者只是没有按照刻字业的管理规定承制公章,有的是因为一时的疏忽,或者主观认为,不会发生问题,存在侥幸心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的规定,对于刻字业违反管理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行为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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