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朋友合作开了一家公司,公司想要与劳动者签订集体劳动合同,请问集体合同是以什么形式签订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12 12:1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集体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第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同。
    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企业
    。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
    这就是说,劳动者个人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
    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都可以规定。
    而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
    第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
    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前提。
    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第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
    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
    而劳动合同的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第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
    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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