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魏律师你好,我和一桌朋友喝酒,跟一人发生囗角在回家路上被对方用菜刀追赶砍断锁骨,反抗将对方脸部打胀。报案后,现在做法医鉴定下部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8-11-19 23:1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以下情况下都可以拨打110报案:
    1、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如: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伤害、盗窃、贩毒等。
    2、 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或紧急治安事件。如:扰乱商店、市场、车站、体育文化娱乐场所公共秩序,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结伙斗殴等
    3、火灾、交通事故
    4、自然灾害和各种意外事故;
    5、举报各种犯罪行为及犯罪嫌疑人;
    6、需要有人民警察到现场才能处置的事件;
    7、人民群众的各种求助;
    8、发生微小责任事故时;
    9、突遇危难无力解决时;
    10、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时。
  • 公民申请法医鉴定,首先应向有关的公安、司法机关提交鉴定申请。该部门经审查符合鉴定条件的,可指派或者聘请法医鉴定部门的专业法医师或医师对法医学方面的问题进行鉴定。进行鉴定时,受伤当事人一般应到场,并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包括影像学报告、X光片、CT片、致伤物、照片、证人证言等。  申请法医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 法医鉴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