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在广东给私人老板送货途中在国道上为了避让一个横冲直撞骑摩托车而撞到一个骑自行车的路人,那个路人已经自己把自行车骑到了超车道上,交警后来分责任时交警的责任书也写我付主要责任,但我感觉没有故意行为或者重大过错,当时我也只是为了避让另一个机动车而撞得非机动车。交警也说我只是付事故责任,我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然后我就回去江西老家一直没管这事了。前几天我接到法院传票,现在那个伤者已经起诉我了,而且说要12万的赔偿金,我接下来怎么办?为什么我会成为被告呢?我改做哪些维护自己权利的事情?如果判下来,我能不能不付钱给伤者?

2018-11-21 18:0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到传票的处理办法:

    第一,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你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第二,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你是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你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第三,从法院处获得你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第四,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第五,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第六,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如果是要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议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诉讼之时作为辅助证据。
  •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程序:
    (1)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诉讼: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判决。
    如果调解成功,但对方当事人却拒绝或者一直拖延支付赔偿金的话,当事人也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
  •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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