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追尾事故我方属于后车,交警、保险都到现场并到医院进行验血时我方司机询问被撞车辆司机身体是否有伤是否需要检查,被撞车辆司机回绝。但是当天未出事故认定书,交警让双方第二天到交警队处理,但是第二日上午,我方到达交警队进行事故认定,但是给另一方打电话说他感到身体没劲需要休息,下午在去,但是第二日下午我方与交警打电话被撞车主就不接电话。第三日、第四人都是上午说他身体不适,我方司机让他到正规医院查看,他说他到小门诊就诊下午就到交警队处理,但是下午就不去交警队野不接电话。因双方有一方不在交警无法出具事故认定书。(我方车辆属于单位公车并购买全保险,是在办理公事时发生交通事故,我方着急处理此事取出被扣车辆进行修理,但是被追尾方不接电话拖延不处理,我方很着急。)这种问题怎么解决?

2018-11-21 23:1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汽车追尾事件如何理赔?
      如是你追别人的尾,即便没有把保险过户,也可以由你得保险公司来赔偿,2000以内,因为这事用交强险来赔的,交强险没过户也能赔,只不过要麻烦点,商业是赔不到了,因为必须过户,还有即便赔了钱也只能到原车主的账上,双方可以协商。
      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 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如何处理
    处理方法: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护理费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死亡补偿费
    (九) 被扶养人生活费
    (十)交通费
    (十一)住宿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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