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被孩子骑自行车撞伤了,眼睛缝了三针,当时自己没有亲眼看到,但他奶奶我认得出来,在广场跳舞的,这种情况我怎么要说法

2018-11-23 07:1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过马路被车撞伤责任怎么分?主要内容如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前面的规定赔偿。
  •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链接道路交通事故各项赔偿计算方法: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 交通事故赔偿基于两方面,一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均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以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为基础,作出的综合性鉴定文书(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此类认定书虽具有行政可诉性,只得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或在赔偿诉讼中对此认定书提出质证。
    具体到伤残赔偿数额涉及到伤残鉴定等级以及伤亡者身份等诸多其他问题,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多以肢体物理功能区分,仅仅依靠律师分析是不可以此为据的,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
    整个赔偿程序较为繁琐因此建议委托律师,详情可联系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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