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摩托车撞人了,对方骨折住院。家属要求我承担护理费用。请问家属的要求合理吗?如果合理我该承担多少呢?注:我已经报警和报保险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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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摩托车撞人的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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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中,通常住院治疗的情况下会涉及护理费的问题,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包括伤者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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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
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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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