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给赔偿,现在走法律程序,我用自己的车作为抵押,对方车做财产保全,然而对方车大于我的车赔款,可以做硬保全吗?

2018-11-23 10:1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车撞到人,负全责的,应该由肇事者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对方构成伤残的,还应该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再由事故肇事者进行赔偿。
    如果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则事故肇事者的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直接赔偿给对方,也可以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的事故损失已经由对方向其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对方没有将当事人应得的赔偿款交给当事人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财产保全的保证金应与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同步,故财产保全裁定失效时,保证金就应退还,也就是担保金应在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开始时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