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全对方车辆要多少钱

2021-04-13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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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司法实践中因物权或者债权纠纷原因而提起的诉讼,为了在诉讼中被告不能将财产等权利转移给他人,往往采取诉讼保全的方式一使自己的权利不被侵害。因为诉讼保全行为指向的结果本身带有不确定性,所以法院为确保司法的公信力,对提出诉讼保全的当事人收取一定的费用。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保全对方车辆要多少钱。
保全对方车辆要多少钱

一、保全对方车辆要多少钱

对于保全对方车辆的费用,主要见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保全对方车辆的途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诉讼保全一方可以选择诉前财产保全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诉讼保全:

1、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保全申请的,因为此时相对于诉讼之前来说更加具体确定,所以申请人所缴纳的费用也相对较少。其程序与诉前保全的程序大同小异。

三、对方转移财产之后怎么办

对方已经转移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申请转移行为无效或者撤销转移行为保全自身合法的利益:

1、当事人转移财产一般都是虚假的意思表示,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如果对方转移财产的时候就是串通了相对人损害己方权利的,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理,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申请保全财产失败的,如果对方车辆已经交易完成并且车辆财产与作为第三人的自己有关系的,且不属于无效的情形,权利人可以提出撤销转让车辆的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全对方车辆要多少钱的相关解答,总而言之,保全对方车辆的费用交纳需要根据车辆的市场价值按一定比例计算,但是最终交纳的费用不超过5000。在司法诉讼钱如果自身对诉讼程序以及相关的法律不熟悉的,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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