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 男性家中建了房屋 花了11万余 城内买来一套房屋 首付款 13.八万 按揭贷款 交了2年 4万 项目投资饲养 五万 如今债务也有30多万元 这一有一陪分是结婚前欠出来的 那样离异 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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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婚前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属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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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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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