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网上被别人人肉搜索,在贴吧发布我的隐私,照片,姓名,地址之类的,还人身攻击我。可以报警么?

名誉毁谤
2018-11-24 01: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人身攻击”在法律上并没有一个定义,理论上也好像找不到一个界限。但从众多事实依据来看,人身攻击应该是以舆论为导向,无法律效力,却多半带有明显的个人主观意愿,针对性强,目的明确的文字或言论;此文字、言论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且内容词性为贬义、攻击性强;这样我们应该可以给它下个定义:人身攻击即某人或某些人因主观意愿针对他人及身体以无差别文字、言论攻击。
    其实这个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讲应该叫侵犯人身权。每个人都有人身权,包括身份权和人格权。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而身份权包括了荣誉权、着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
    所谓人身攻击就是侮辱他人、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他人隐私,而使得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中受到了侵害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行为法律上称之为侵犯名誉权,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损害赔偿、赔礼道歉。
  • 你是说手机相册里设置的私密照片吗?如果是手机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云相册里滑动屏幕,然后就会出现。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图库。不同的手机可能会存在不同的名字,以红米手机为例。
    2、找到云相册;
    3、往下滑动屏幕,往下滑动屏幕的时候,会出现一个锁的图标,不要松手直接往下滑动就可以了。
  • 人肉搜索是通过网络信息将他人的真实身份调查处理的方式。最新发布的司法解释明确禁止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若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公开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以合法渠道获取的的个人信息,或者公开该信息侵害权利人值得保护的重大利益,权利人请求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同时也规定了例外的情形:   
    1、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   
    2、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   
    3、学校、科研机构等基于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者统计的目的,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公开的方式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   
    4、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5、以合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   
    6、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国家机关行使职权公开个人信息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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