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女儿已经怀孕七个月了,由于种种原因,现在我不能和男人一起去,也决定打孩子,但是男人没有达到法定年龄,他们没有登记,只有酒桌,送了30万个彩礼,现在男人提起诉讼要退还礼物,我们要退还礼物全部吗?

2020-09-22 16:0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 您好,登记结婚或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予返还,若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除外
  • 您好,双方若不能协商一致,起诉的话,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人可要求返还彩礼,法官会根据双方同居时间长短、经济条件以及过错程度来综合判断是否返还、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礼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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