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2个朋友,晚上出去玩,看见别人在打架,就跑过去看,但是打架的人都是混混,一方还抢劫了对方2000元,我的朋友碰巧也认识抢劫的那几个人,结果就一起被定为抢劫罪被捉到公安局去了。请问,我朋友这也算抢劫罪吗

刑事辩护
2018-11-24 13:34: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严格审查公安及检察机关所依据的证据,看是否存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以及所有的证据之间的关联性、是否存在自相矛盾等方面寻找突破口。
    其次,就“抢劫”一节,应当从其犯罪的情节、数额、以及其本人在实施犯罪时所起的作用入手,看其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何。
    一事一议、一起一辩,分别情形,各自定论,掌握顺序,由表及里。 在写通篇辩护词时,应当从犯罪的构成要件、从社会的危害性质、从罪名的比较、从从轻、减轻、免除刑罚的情节、从证据是否充足等方面进行辩护。
  • 未成年符合刑事责任年龄短的,可根据刑法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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