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约别人去打架,但是我儿子带的人没有打,当时就我儿子和对方十多个人打了起来,结果我儿子被打伤了,请问这起案件应该怎么处理

暴力伤害
2018-11-24 13:4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因此如果依法不符合刑事法律规定的情形,不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鉴定为轻伤以上的,通常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并且依法进行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处理。

  • 一、罪犯打架斗殴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法律依据:《监狱法》第五十八条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依照前款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  罪犯在服刑期间有第一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被人打伤要及时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鉴定为轻伤或重伤,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2、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可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即拘留)。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