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10个月我被起诉了,我该怎么办?没有领证。我该怎么处理? 我是女方,相亲认识对方催促结婚,婚后发现男方生理心理不正常,存在人格障碍,男方说好聚好散让我回家了。 现在都快10个月了,我在外面工作,爸妈接到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处理?

离婚
2018-11-24 17:4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3,对经传票传唤被告不到庭的案件,审判人员更要慎重处理,要耐心做好被告的思想工作,争取让被告到庭参加诉讼;
      4,对被告明确表示不到庭参加诉讼的,应将被告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小孩抚养等意见记入笔录,或采取就地调解和到案发地开庭等措施,解决被告不愿到庭参与诉讼的问题。

  • 1、到你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离婚起诉书。诉讼的时候要提交证据
    2、诉讼离婚一定是先调解再判决,所以不能缺席审判。不过法院会发传票给他的,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他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没有联系方式和地址,法院也不会受理你的案件。超过两年,没有任何音讯的(包括亲戚朋友都没有他的音讯),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下落不明,再申请缺席判决。
    3、一审一般是6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15个月。对方上诉的话,一般三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6个月。另外,如果有财产分割、小孩等问题的话,最好找律师。
  • 起诉离婚通常是因为夫妻双方离婚意愿不一致,或对财产、债务、孩子抚养权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所采取的一种离婚方式。那当夫妻其中一方被起诉离婚怎么办?下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被起诉离婚怎么办:  被起诉离婚后,一般被起诉者是会收到传票的,此时就只能应诉了。  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因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如果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夫妻财产分割、夫妻债务分担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不认同,那就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让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有必要的话可以请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打这场官司。  被起诉离婚相关知识: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诉讼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无效来决定。同时,我国法律对于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个: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在上述列明的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之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还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