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并闯红灯,在转绿灯的瞬间,我发现主道上行驶着一辆摩托车,我在斑马线上行驶2米停下,摩托车为了避让,肇成的事故,我是全责吗

2018-11-24 20:2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 机动车与自行车、自行车与自行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成因清楚的,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赔偿。有争议的,报警;

    2. 机动车与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非法律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自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机动车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 事故损害赔偿问题:
    1. 事故损害赔偿有三种方式:双方自行协商、交警调解、法院裁定。

    2. 轻微事故可双方自行协商赔偿;

    3. 一般事故若双方同意由交警调解的,双方应书面向交警申请;

    4. 凭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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