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进入工厂时,双方同意第一个月固定在2500元。在41天的薪水后,我现在得到了2000多一点的薪水,因为我无事可做,可以休一个公共假期。几天前的晚上,当机器坏了,我请假了。我写了一张请假条,放在桌子上给他们看。今天,厂长说我没上班。我想辞职,我不会允许的。我该怎么办?

2020-09-27 06:4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提交指定医疗机构病假证明,是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提交病假条,用人单位制度规定算旷工的,可以按旷工处理。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者,须经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证明,如当时无法取得上项证明,须由工会小组长或小组劳动保险干事证明,始得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病愈复工时,应取得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能工作的证明。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退还押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根据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两个月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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