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国企上班,工龄五年以上不到十年,己签长期合同,现上因病不能上班,病假最多能请几个月?病假到期后如果还不能上班被企业辞退是否有工龄补助?

2018-11-25 12:1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职工在工作期间生病的,单位是不应该负责医疗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引起的职业病的,则职工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未为该职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的,则应该由单位负责医疗费及其它工伤待遇。
    2、如果是因职工自身原因生病的,则原则上单位没有责任。但是,如果位未为该职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的,则应该由单位负责赔偿原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的医疗费。
  • 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不上班,可以按照旷工处理,如果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或者不能达到工作标准的;
    (二)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三)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
    (四)严重失职,对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违法违纪,损害本单位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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