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8岁了。当他下课后在学校小便和跑步完毕后,他前面的一个同学推了推他,指出对方打断了他的骨头。在住院期间,他还买了100多件东西去参观,并支付了15000元的费用。然而,学校不在乎。这发生在校园里。学校应该如何对此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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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义务的,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校方推卸责任,建议及时取证报警或者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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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指双方或多方通过拳脚、器械等武力以求制胜的行为。学校有可以阻止和避免发生的责任,但是学校无法负责的情况就不能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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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