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母亲是湖北户籍,从1998年至今在深圳一家公司任职,但社保只交了9年,今年50岁,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纳不足15年,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余下的6年社保,公司有义务补缴吗?还是全部由个人补交?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25 14:04:16
-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公司没有购买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七)社会保险;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如果你是城镇户籍居民,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办理社保自缴费缴纳社保。
如果你不是城镇户籍居民,你不可以申请社保自缴费缴纳社保,只能通过再就业单位续缴社保。
如果你是农业户籍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如果有单位的话,由单位持你的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到社保办理。
如果没有单位的话,自己执身份证、户口本、社区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如果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也带上)到社保即可办理
-
1、用人单位是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2、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