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于2010年11月进入广州一家公司上班至今,持续两年半了。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买社保。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两年半期间所有社保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25 20:0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必须给职工购买社保,如果公司未购买社保,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
  •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费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或赔偿社保费。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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