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破产了,别人有经济补偿,他说我过了50岁,已经退休了,所以不给补偿,可我是农村户口,55岁才退休,为什么不给补偿,请问合法吗?谢谢

2018-11-25 20:0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 社保关系在单位,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费用,欠费会按月累计。单位破产清算后,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补交清欠费,社保关系转出;
    职工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有缴纳社保义务,而且按《破产法》规定职工社保、工资、相关补偿在破产时是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
  • 农村户口在城镇上班满两年,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转移户口,不能算是城市户口,没有签劳动合同和户口无直接关系。劳动者想变更户口,需要到迁入地取得准迁证,凭借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将户籍在迁入地落户。
      各地户籍政策不同,需要先向迁入地的户籍部门进行咨询后再依照流程办理。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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