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于2007年离婚。2009年,我们为了孩子彼此言归于好,但我们没有再婚。11年后,我把我前妻的名字加到我们单位给我安置的安置房里,我付了房子的首付款。现在我和前妻的关系恶化了,她没有带孩子。我可以采取什么法律途径来收回我一半的财产所有权?
-
辞职后老板不发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
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