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了一辆无牌照摩托车,与一辆骑电动自行车带孩子的女人相撞,现女人的医药费已达六万元,还不算吃喝呀,什么的。我当时因为不醒人事,对事故原状一无所知,据出事女人说她停在路上。我行的路,是县城干道,一中间大路两边有辅路的道,我当时走的是大路。据交警认定责任是我负主要责任,她负次要责任。我是一名公务员。她是一名家庭妇女。我该怎样赔她?如上法院,我会判刑吗

2018-11-26 12:5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包括以下的项目:
    (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
    (三)死亡赔偿金的赔偿
    (四)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
    (五)医疗费的赔偿
    (六)误工费的赔偿
    (七)护理费的赔偿
    (八)交通费的赔偿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
    (十)营养费的赔偿
    (十一)丧葬费的赔偿
  • 车相撞一般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进行划分责任后再确定相关赔偿问题。
  •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进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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